1. 本網站型號規格為本廠的常規生產產品,各種技術數據僅供選型參考,產品最終以國家標準為依據,非標產品則另行協商試制協議或合同;
2. 訂貨時要寫明產品的名稱、型號、規格、線芯顏色、電壓等級、包裝形式、交貨數量、標準編號與交貨日期及特別強調的要求;
3. 產品的交貨期限一般按工作日分為三日、一周、十日、半月、二十日、一月、四十五日、兩月、三月,最長不超過半年,特殊情況可進行加急生產,但原則上要按加急生產產品合同金額的1%~5%的作為加急費;
4. 產品每個包裝的交貨長度或數量允許有±0.5%(有的產品為±5%)的誤差,但誤差總量不能超過交貨總量的±5%;
5. 交貨的每個批次中允許有不超過批次交貨總量10%的短段(長度不小于包裝長度的10%)交貨,但每個交貨包裝中不超過兩段;
6. 一般地,報價中不包含運費與稅費,付款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個月,付款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,首付定金最少不低于貨款總額的30%,交貨時的付款至少要達到貨款總額的90%,質保金最多不超過貨款總額的10%,質保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;
7. 低于200米、100米的訂貨要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分別加收50%到80%或200元到500元的短米費,且由用戶負擔運費;
8. 訂貨時,必須清楚地寫明運輸方式、交貨地點、卸貨方式、收貨單位、聯系人姓名與手機及收貨日期;
9. 合同簽訂后,如果產品規格、數量、包裝等出現變更,要提前以書面形式提出,并經雙方協商同意形成補充協議,但如果提出變更時產品已投料生產或無法變更,則以原合同執行;
10. 合同簽章前,要詳細核對有關內容,如有異議與不妥應及時提出,相互協商確定,合同一經簽章則開始生效,將嚴格按照《合同法》執行。
2. 訂貨時要寫明產品的名稱、型號、規格、線芯顏色、電壓等級、包裝形式、交貨數量、標準編號與交貨日期及特別強調的要求;
3. 產品的交貨期限一般按工作日分為三日、一周、十日、半月、二十日、一月、四十五日、兩月、三月,最長不超過半年,特殊情況可進行加急生產,但原則上要按加急生產產品合同金額的1%~5%的作為加急費;
4. 產品每個包裝的交貨長度或數量允許有±0.5%(有的產品為±5%)的誤差,但誤差總量不能超過交貨總量的±5%;
5. 交貨的每個批次中允許有不超過批次交貨總量10%的短段(長度不小于包裝長度的10%)交貨,但每個交貨包裝中不超過兩段;
6. 一般地,報價中不包含運費與稅費,付款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個月,付款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,首付定金最少不低于貨款總額的30%,交貨時的付款至少要達到貨款總額的90%,質保金最多不超過貨款總額的10%,質保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;
7. 低于200米、100米的訂貨要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分別加收50%到80%或200元到500元的短米費,且由用戶負擔運費;
8. 訂貨時,必須清楚地寫明運輸方式、交貨地點、卸貨方式、收貨單位、聯系人姓名與手機及收貨日期;
9. 合同簽訂后,如果產品規格、數量、包裝等出現變更,要提前以書面形式提出,并經雙方協商同意形成補充協議,但如果提出變更時產品已投料生產或無法變更,則以原合同執行;
10. 合同簽章前,要詳細核對有關內容,如有異議與不妥應及時提出,相互協商確定,合同一經簽章則開始生效,將嚴格按照《合同法》執行。
生產車間一角













